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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路幼儿园网络安全培训
发布者:校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9/4 15:36:51   浏览次数:641

 为维护互联网环境安全、健康,保证我幼儿园网健康、安全、高效地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涉及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坚决封堵互联网上不良和有害信息的侵入。

(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网络信息安全部门检查。

(四)按照备案要求,及时备案本单位在互联网应用方面的变更信息。

(五)根据本单位在互联网应用的实际情况,加强对教职工网络安全方面知识的培训,加强电脑安全的管理,经常巡视,确保用户登记、操作权限管理的规范化。

二、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一)网络管理员应当对幼儿园的网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访问境内外反动、黄色网站,不阅览、传播各类反动、黄色信息。

(二)网络管理员应当保证幼儿园计算机内日志文件及其他重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做好备份工作,配合各类安全检查。

(三)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反动及不健康信息,各级管理员应当及时清除,情节严重的应上报网管中心。

(四)幼儿园教师应当强化思想意识,自觉遵守网络法规,积极配合幼儿园网络管理员做好幼儿园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五)幼儿园网管中心在收到幼儿园教师的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组织调查取证工作。

三、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一)幼儿园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和垃圾邮件清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二)幼儿园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他联网主机,严禁散步黑客软件和病毒。

(三)网管中心应定期发布病毒信息,检测幼儿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四)网管中心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一)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教师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二)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三)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四)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活动的,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幼儿园行政报告。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

(五)在信息发布审核的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弯曲事实,散步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幼儿园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六)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网络管理员必须检查链接的网站,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应及时取消其链接。

五、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由幼儿园网站领导小组统一管理,除网管中心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二)幼儿园网内主要网络设备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密码予以保护,密码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密码。

(三)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四)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六、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一)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中心工作室,配线间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二)在幼儿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步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系统非法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三)用户在幼儿园网络上登记的用户账号和电子信箱,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七、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制度

(一)系统日志保存完善。做到保存项目完整、保存时间在60天以上;

(二)对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定期检测、升级、漏洞修补,确保系统安全;

(三)系统数据冗灾备份;

(四)定期巡视,确保信息安全、合法。

八、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一)幼儿园教师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二)对于幼儿园教师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幼儿园网络管理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学校领导,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三)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幼儿园教师应当立即上报学校网络管理员,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四)幼儿园教师有义务接受园网络管理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五)网络中心应及时掌握校园网内幼儿园教师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